释义 |
法律主观: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2.司法机关在查处贪污、受贿、走私等 刑事犯罪案件 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差额达到巨大标准的,应以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予以认定,按 数罪并罚原则 处罚;差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但其差额部分仍属非法所得,应依法予以追缴。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