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工商管理部门变更所注册的经营地址的,所需要的材料包括有:新办公地点的产权证复印件、新注册地址的租房合同原件、租房发票、未变更地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的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原件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发生本条例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