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贷款合同是否可协商条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银行贷款合同属于一种典型的平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应该相对平等,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协商条款的。但是,银行是业务经营机构,针对贷款利率、考核方式等重要条款,银行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定价权和制约权。同时,贷款合同中的一些条款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不得侵犯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等。因此,在协商贷款合同条款时,需要注意平等协商的原则,同时也需要尊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订立合同,自愿履行各自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公开其收费和费率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约定条款,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不得违背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不得排除法律保护的权利。 以上是本人的分析和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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