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     1、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2、重点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单位;     3、申报时所在单位连续聘用6个月以上,且在此地工作2年以上;     4、有固定住所;     5、学士学位或中级职称;     6、最近连续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不低于150元/月。     二、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工作居住证申请表;     2、用人单位经办人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材料递交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4、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制作工作居住证,完成后转交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5、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工作居住证转交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