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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管辖权异议诉讼费怎么交
释义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且异议不成立时,每件需交纳50元至100元。而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分析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拓展延伸
    管辖权异议诉讼费交纳方式及注意事项
    管辖权异议诉讼费的交纳方式及注意事项是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根据相关规定,当一方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时,若异议成立,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交纳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在规定时间内将费用直接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二是通过在线支付平台完成缴费。在交纳诉讼费时,需注意以下事项:确保按时缴纳,以免影响案件进程;准确核对缴费金额,避免多缴或少缴;保留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据,以备后续需要。遵守交纳方式和注意事项,有助于顺利进行管辖权异议诉讼并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合理交纳管辖权异议诉讼费是诉讼过程的重要一环。根据相关规定,当异议不成立时,每件需交纳50元至100元。对于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无需交纳案件受理费。交纳方式可选择直接缴纳或通过在线支付平台。务必按时缴纳,核对金额并保留凭证及证据。遵守交纳方式和注意事项,有助于顺利进行管辖权异议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第八条第三款规定:
    “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据前述规定可以得知,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由当事人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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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4:47:57